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3月23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长安大学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四楼材料学院会议室
3.复试笔试安排:3月24日(周二)上午专业课考试
时间:8:30---11:30
地点:校本部北院B401教室
4.复试面试安排:3月25日(周三)上午8:30开始复试
地点:小寨校区第一教学楼材料学院各系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定向协议书,保留入学资格的国防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加盖选培办印章并签署同意意见)。
三、体检
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并将体检表交送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及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抓紧时间联系导师,导师专业分布见公告栏。考生参加导师所在复试小组面试;
2.填写入学复试登记表、填写导师招生人数统计表、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
3.面试时须携带入学复试情况表;
4.体检表于3月25日前交材料学院办公室;
5.被录取学生的档案于7月5日前转入我院(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1日前将档案寄到录取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6.请各位考生关注材料学院网页上的公告通知栏,相关事项我们会随时发布,不在电话通知个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