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了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冷传莉
副组长:宁立标
成员:魏红、张林//田莉姝、李卫、范电勤、孙志、陈松
纪检组长:胡小兵
纪检监察员:石明昌
办公室主任:宁立标
工作人员:李丽、杜浩、彭娜
三、成立学院各专业面试专家小组
各专业面试小组秘书主要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回学院留存。
四、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参加复试秘书、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4:30
地点: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
根据《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为:1:1.2---1:1.5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5日
上午:学术型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8:30开始);
下午:法律硕士(非法学)(1:30开始)。
地点:法学院大厅
2、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50%,时间120分钟。
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学术型)
3月26日下午:2:30-4:30(法律硕士)
3月26日晚上:7:30-9:30(同等学力加试)
笔试地点:
A、上午:
(1)逸夫西101教室(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国际法)
(2)逸夫西201教室(刑法学、宪政法、法史、法理、诉讼法)
B、下午:
(1)逸夫西111、101教室【法硕(法学)】
(2)逸夫西201教室【法硕(非法学)1组】
(3)逸夫西301教室【法硕(非法学)2组】
(4)逸夫西301教室【法硕(非法学)3组】
C、晚上:
(1)逸夫西301教室(2月26日晚上:同等学力)
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专业 | 考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民商法学 | 合同法 | 物权法、公司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101教室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环境法学 | 经济法、公司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101教室 |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 | 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101教室 |
经济法学 | 经济法学 | 公司法、税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101教室 |
诉讼法学 | 证据学 |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201教室 |
刑法学 | 刑法学 | 犯罪学、刑事诉讼法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201教室 |
法学理论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民法学、刑法学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201教室 |
法律史 | 外国法制史 | 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201教室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行政法学 | 民法学、刑法学 | 3月26日上午 | 逸夫西201教室 |
法律硕士(法学) | 民法学 | 法理学、刑法学 | 3月26日下午 | 逸夫西111,109,413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刑法学 | 民法学、法理学 | 3月26日下午 | 逸夫西101,201,301 |
3、外语复试:满分成绩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时间:2015年3月27--28日
地点:
1、学术型研究生:
1组:逸夫东负208
2组:基地会议室
2、法律硕士:
1组:逸夫东负208
2组:基地会议室
4、面试:与外语复试同时进行、先进行外语复试,接着进行面试
(1)3月27日为学术型研究生面试,
时间:上午9:00开始
地点:
1组:逸夫东负208(民商、刑法、诉讼法)
2组:基地会议室(宪政、法理、法史、经济、国际、环境);
(2)3月28日全天为法律硕士面试(按分组进行)
时间:8:30开始
地点:法律硕士1组:逸夫东负208
法律硕士2组:基地会议室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复试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流程:、
法学硕士(学术型):1、用英语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2、回答专家组成员英语提问;3、就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问题发表见解;4、回答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
法律硕士:1、用英语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2、回答专家组成员英语提问;3、考生从题库中抽两道题2选1作答;4、回答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
5、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总成绩=外语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成绩10%+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录取排名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录取排序:按推免生、一志愿考生、调剂生的顺序进行。
7、体检时间:3月26日-3月29日
六、复试结束后,及时公示复试结果。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