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2015.04.07 11:29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人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请各硕士点遵照执行。

  一、成立学院2015年各硕士点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提出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试命题、评卷、成绩汇总、提出本硕士点201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比例: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控制在1:1.2至1:1.5

  (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三)复试的形式

  1、外语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由各学科组织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时加时进行考试。

  2、专业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由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组织,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各复试小组要精心设计面试内容,拟定统一面试标准、面试试题以及录取方式。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专业课,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综合面试的形式与评分要求

  1、综合面试采用考生本人与复试小组面对面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要求不少于20分钟,每个考生回答复试小组老师所提出的问题之后,由复试小组老师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每个老师的评分,进行现场统计。各复试小组工作秘书要认真填写《贵州大学2015年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做好复试情况记录。

  2、综合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各硕士点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统一复试标准,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相当,应尽量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

  3、复试成绩=笔试×30%+外语×10%+面试×60%

  4、录取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各复试小组根据以上计算方法、步骤算出最终录取总成绩并排序,于3月31日前将复试材料统一上交研究生科。

  三、录取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根据录取总成绩对复试考生进行排序,录取顺序为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四、复试工作的纪律与保密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复试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复试工作中,严格按照招生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坚决抵制给考生乱表态,随意承诺、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出现违反招生纪律的硕士点,学院将实行倒查制进行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2、各复试小组在复试期间,不得私下对考生承诺表态内定导师。确定研究生导师问题,待各硕点复试完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点复试情况综合研究,确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最后学院下文实施。

  3、业务课、综合面试试题和参考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负责命题人员和直接管理试题人员的身份对外要保密。负责命题人员在试题的命制、审核、打印、复印等过程中,(1)是要保证试题的安全保密;(2)是要保证试题和参考答案的准确性。命题人员和接触到试题的人员必须要有保密协议或手续。一旦发生泄露事件,以便追查,并严肃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招生复试工作进程

  人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人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执行单位

3月18日

1、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人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公示。

院研究生科

3月20日

1、召开学院招生复试协调会,传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意见,布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2、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对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进行检查培训。(14:30,217会议室)

3、提出拟复试名单

院研究生科

3月24日

参加复试研究生到人文学院研究生科报到,审核复试研究生资格。

院研究生科

3月25日

各学科开始进行复试。(详情见附件1)

院研究生科

各硕士点

3月30日

各学科汇总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科。

各硕士点

  六、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及复印件;

  (3)研究生招生准考证;

  (4)应届生提供本科成绩单及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

  (6)一寸照片6张。

  对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审查是否满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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