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复习:基础阶段,哲学为重
2015.04.06 09:34

 

  在考研政治中,有一个学科的非常特别,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中的哲学部分总是令很多考生无所适从。貌似只有一句话的原理阐述,背后却有着抽象的知识体系。所以,在基础阶段,我们建议大家着手复习政治,并且把精力和中心放在哲学部分。这样在后期的政治复习中才会越来越省力。我们也同样建议大家,把这门学科通过模块化的形式进行拆分。吃透难点,掌握重点,才能熟悉考点,最终在考场上游刃有余。

  今天,就带大家来学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模块: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官方教材(考研政治大纲解析)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界定: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事物的普遍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万事万物都有矛盾,矛盾不仅存在于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人的思维中的矛盾是客观世界矛盾的反映。那么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举例说明,自然界中的矛盾,比如生与死、高与矮、男与女……人类社会中的矛盾,大到国家之间的矛盾,小到家庭之间的矛盾。而人的思维中矛盾也存在着矛盾,如人意识中的善与恶,苦与乐、喜与乐……

  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的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比如说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从社会制度到具体的生活方式上都会有差异性,再比如同样是人,有善有恶,有美有丑。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比如中华民族从1840年以来社会性质和基本国情都在发展变化。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比如我们毛中特的重点章次第八章一直在强调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就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但这个系统中,每一个环节都在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和功能。

  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如社会制度的更替);矛盾双方同归于尽(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矛盾双方协同运动的新形式(如共产党不同时期建立的统一战线);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材施教……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好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考点我们就掌握到这里,同学们记得要及时复习并有针对性地做题。功夫下在前头,后面才会有加倍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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