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福建农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学生面试时间:3月19日—3月20日
调剂第一批次学生面试时间:3月20日-3月21日
调剂第二批次学生面试时间:3月25日-3月26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考生最后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构成。
复试成绩100分,具体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40分
由食品科学学院负责组织
(2)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20分
由食品科学学院负责组织。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面试):40分
由食品科学学院负责组织,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研究生复试秘书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4.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考生如果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也可到福州市第二医院体检,跟医院说是农大的考生,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反馈给我们。地点:校门口坐77路公交车到桥南站,福州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6号楼2楼。
(五)破格复试
生源不足的条件下同意接受破格生,条件详阅《福建农林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或者导师团队,通过复试后,导师或导师团队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复试比例:根据学校研招办下达我院的招生人数和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专业可调剂人数,专业型硕士实行等额复试,学术型硕士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由各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开具发票事宜由各学院自行与计财处协商。
四、本办法由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