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报到
(一)时间:2015年3月26日
(二)地点:花江校区1教318法学院办公室
(三)内容:
1.办完资格审查、体检等手续后,到法学院报到。
2.乘坐公交车13路,至终点站下车。
3.到花江校区1教318法学院办公室:
交复试报到证;
交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填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并盖章);
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
二、复试安排
1.笔试
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金鸡岭校区8教8201
内容:《法理学》
2.面试
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金鸡岭校区8教8201
(面试顺序,请学生于3月27日13:50到现场抽签)
面试流程:
1)考生用英语作自我简介,时间3--5分钟,不少于3分钟;
2)师生英语对话:老师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时间3-5分钟;
3)导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时间15-20分钟:
旨在考查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含对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表达能力、逻辑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培养潜力等;
同时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法律职业素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三、成绩与结果
1.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量化加权的办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权重与计算办法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6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含英语面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均于复试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guet.edu.cn/)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联系
有任何疑问之处,请咨询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773-229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