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5.04.02 14:31

  根据学院《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先进材料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通知》相关规定:参加材料学院2014年研究生夏令营,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优秀营员,凡报考材料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达到北京理工大学工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含总分、单科分数)可直接进入复试(100075000005777樊小哲、100075000006320段佳琳、100075000005799陈景辉、100075000000893朱洪雷、100075000000883邓冰冰);优秀营员在2015-03-19资格审查时需出示优秀营员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20分基础上,单科每再低1分总分再增10分的考生,折分后能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即: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345(45、68),材料工程(085204):305(45、68),可申请参加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03-13上午9:00-11:00将填写完整的本人申请表(附件五)提交至5#0537室,其他时间及逾期均不接收申请;2015-03-13下午17:00前在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3、“第一志愿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并初试分数达到:315(45,68)[包括分数为345(45,68)及以上,有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有意愿调剂到专业学位(材料工程专业)复试的,均可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2015-03-13上午9:00-11:00将填写完整的本人申请表(附件五)提交至5#0537室,其他时间及逾期均不接收申请;2015-03-13下午17:00前在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4、提交上述申请时,凡本人提交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同时在学院汇总表上签字;替他人代为提交的,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印件外,提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同时在学院汇总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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