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园艺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察考生的学术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
3.严谨规范原则。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复试的规范性,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组织机构
林学园艺学院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
4.专业课复试小组(复试前随机抽签组成)
三、复试组织机构职责
林学园艺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复试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专业课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复试和综合素质的面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专业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主要职责为:准备复试相关工作、记录复试情况、登记复试成绩、整理复试资料,安排复试工作中的全程录像,公示复试结果及报送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时,所有程序将全程录像监督(笔试等将在标准化考场教室中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和考生面试顺序。
四、调剂工作
1.林学园艺学院由办公室负责人与研究生处负责协调沟通调剂工作,在网上公布调剂日程安排,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和反馈复试通知,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院。
3.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3)学院委托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五、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3.英语水平测试
4.综合素质面试
5.体检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测试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3月25日-4月1日 | 缴纳复试费 | 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
4月2日08:30-11:3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林学园艺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
4月2日14:30-17:00 | 专业课笔试 | 综合楼5B109教室 |
4月3日08:30-11:30 | 英语水平测试 | 综合楼5B109教室 |
4月3日14:00-17:30 | 综合素质面试 | 重点实验室三楼会议室 |
3月25日-4月12日 | 体检 | 湖北民族学院 |
4月4日 08:30-11:30 | 同等学力加试 | 综合楼5B109教室 |
七、复试方式
1.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及要求按《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在研究生处办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时上交。
3.专业课笔试:报考"野生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方向的考生,专业课笔试课程为《植物生理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4.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总分100分。
5.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和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组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体检: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7.同等学力加试:报考"野生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方向的考生,需加试《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两门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成绩。
八、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人员资格
(1)复试人员必须达到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学术型)。
(2)原则上不接受破格,部分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统考科目单科与国家分数线相差5分以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申请破格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不予破格。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的能力,分析和解决相关科学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专业外语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诚信意识;
(3)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
(5)人文素养;
(6)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九、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的任一环节(从资格审查至体检)不合格者,未参加复试者,均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按照《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林学园艺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