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3.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测试)
4.体检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测试
二、复试程序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凭财务处的收费凭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科报到,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期间,考生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纳至学校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三、复试时间
时 间内 容地 点
4月2日08:30---11:30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研招办(行政楼105)
4月2日08:30---11:3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4月2日14:30---17:30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测试)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4月3日09:00---11:30专业课笔试(《食品生物化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4月3日14:30---17: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食品分析》、《食品营养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4月2-3日08:00---17:00体检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四、复试方式
1.资格审查: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6)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核时上交到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2.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英语测试(口语、听力和专业文献阅读)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英语测试100分。
4.体检统一安排在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请准备1张近期登记照,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5.“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食品分析》、《食品营养学》),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专业外语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诚信意识;
(3)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人文素养;
(6)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5.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和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按1:1.2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7.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招办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