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5.03.27 17:45

  030104刑法学

  2015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调剂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拟接收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

  刑法学1人

  2.调剂复试分数线

  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0分。

  3.调剂复试申请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者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4.调剂复试申请程材料

  (1)书面调剂复试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月13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费100元。

  5.调剂复试内容

  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调剂复试时间

  2015年3月19日下午2:3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1)调剂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8.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030109国际法学

  2015年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拟接收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

  国际法学1人

  2.调剂复试分数线

  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0分。

  3.调剂复试申请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申请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者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4.调剂复试申请程材料

  (1)书面调剂复试申请,需本人签名。

  (2)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3月13日前交至法学院后主楼1910办公室,刘航老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费100元。

  5.调剂复试内容

  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调剂复试时间

  2015年3月19日下午2:30报到,地点后主楼1922室。

  7.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1)调剂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8.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以下专业不接收调剂

  030101法学理论,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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