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生物技术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2015.03.27 15:38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规范和提高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及能力,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择优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夏庆友(组长)、吴俊平(组长)、徐水、万劲、徐汉福

  2.纪检小组:万劲(组长)、常怀普、敬成俊

  3.面试小组

  A组:朱勇(组长)、余茂德、徐水、张高军、侯勇、卢忠燕、方廖琼

  B组:万永继(组长)、陈萍、柴春利、冯丽春、谢洁、徐立、杜华茂

  4.试题命制小组:根据保密原则不予公开

  5.监考小组:杜华茂(组长)、卢忠燕

  6.阅卷小组:徐立(组长)、侯勇、杜华茂、柴春利、方廖琼

  7.音像采集小组:高召峰(组长)、谭玉坤

  8.工作秘书:杨君子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5年4月1日

  2.报到地点:西南大学生物技术学院(33教111室)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9:30-11:30(33教306室)

  4.面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18:00(A组33教106室;B组33教306室)

  四、资格审查

  1.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

序号

学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1

理学

275

36

54

2

农学

255

34

51

  同等学历(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考生还需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另:调剂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政审和复试: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在职人员、非应届考生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5)《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院主页http://swjsxy.swu.edu.cn/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盖章);

  (6)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五、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涉及生物学基础知识、逻辑分析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要求每一位考生单独接受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参加毕业论文及社会实践情况,对本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情况,专业技能,英语读、听、说(含简短个人简介)能力,人文素养及心理测评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由每位导师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将每位导师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具体成绩权重为: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70%)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

  (3)实验技能考查。由各方向导师组自行组织考核。

  (4)对同等学力(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考生,还需要进行加试专业课。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录取。

  2.复试程序

  (1)2015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前,考生带上所需材料到33教111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笔试和面试共需交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取100元加试费)。

  (2)2015年4月2日上午9:30-11:30,考生到33教306室参加笔试考试及心理素质测试(需提前10分钟入场进行考生资格核对)。

  (3)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18:00,考生根据面试分组信息,分别到33教106室和306室参加面试。

  (4)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比例

  录取:复试≈1:1.5

  4.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定方式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评定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考生录取与指标分配

  1.录取

  按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内排序,择优录取。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及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指标分配

  2015年本单位去掉推免生后拟招生计划数为19人。

  七、结果公示

  本单位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经资格审查、逻辑效验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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