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情况、职责,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领导小组:
院长:王本朝书记:张勇副院长:肖伟胜副书记:杨涛
2.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1)美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组长:肖伟胜
组员:寇鹏程、张兴成、崔树强、刘建平、李应志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语文
组长:余立新
组员:王本朝、肖伟胜、李永东、李金凤
(3)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字学
组长:杨怀源
组员:李子荣、孙琳、王春玲
(4)中国古代文学
组长:刘明华
组员:何宗美、黄湘金、杨理论、韩云波、赵章超、张桂萍、黄大宏、骆晓倩、周睿、
(5)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组长:王本朝
组员:曾利君、李永东、刘志华、何圣伦、胡安定、杨亭、廖久明
(6)戏剧与影视学
组长:黎萌
组员:田义贵、刘宇清、黎光容、刘帆、曹怡平
(7)美术学
组长:曹建
组员:崔树强、张兴成、刘建平、寇鹏程
(8)外语测试:易晴、张忠梅、胡琳
(9)思政考查:文学院辅导员
3.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准备工作
1.本单位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不含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序号 | 学科 | 复试最低总分要求 | 复试最低单科分数要求 | 拟招收数 |
1 | 美学 | 351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3 人 |
2 | 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型) | 335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3 人 |
3 | 美术学 | 330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5 人 |
4 | 戏剧与影视学 | 326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15 人 |
5 |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型) | 340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25人 |
6 | 中国语言文学 | 352 | 不低于国家线 | 拟招收 55 人 |
2、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⑴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类型 | 所占比重 | 时间 | 地点 |
报到 | 3月30日9:00-11:00 复试费100元 | 文学院108办公室 | |
体检 | 自行安排时间(费用以校医院收费为准) | 西南大学北区校医院 | |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 20% | 3月30日14:30-16:30 | 文学院(报到时查看具体安排) |
思政考核 | 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月30日14:30-16:30 | 文学院(报到时查看具体安排) |
专业综合复试 | 70% | 3月30日16:30-19:30 | 文学院(报到时查看具体安排) |
综合面试 | 10% | 3月31日 | 文学院(报到时查看具体安排) |
⑵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如何确定;
(不含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序号 | 学科 | 复试比列 |
1 | 美学 | 1:1.5 |
2 | 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型) | 1:1.5 |
3 | 艺术学 | 1:1.5 |
4 |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型) | 1:1.2 |
5 | 中国语言文学 | 1:1.5 |
⑶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专业外语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政审原则上在复试阶段完成,人事档案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政教师进行面试交谈
⑸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公示方式;
对考生的录取按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⑹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
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⑺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专业综合复试7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综合面试10%
3、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单位网址)。
3月24日文学院主页http://chinese.swu.edu.cn/literature/index.php
4、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3月21日以导师为主要复试成员,选择外语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教师,选择思政教师担任思政测评教师,对以上人员专门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讲解2015年复试工作政策变化和政策要点并布置相关工作。
三、复试结果公示的时间,内容。
4月15日,文学院主页http://chinese.swu.edu.cn/literature/index.php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请致电023-68252991梅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