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15年考研复试办法
2015.03.26 17:07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比例一般在1:1.5至1:2(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高于此比例,但不得高于1:3)。

  2.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向,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方向之间调剂生源。调剂生源的原则:先院内,后院外;先校内,后校外。

  校内调剂:一般要求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先相同专业调剂,后不同专业调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的考生。

  校外调剂:原则上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报考学校也是"211工程"院校,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对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985工程"院校的考生优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生复试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规定的2015年硕士生基本复试分数线,不同学科专业、方向考生调剂要求达到第一报考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和调剂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调剂到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临床专业学位的报考要求。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部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60分,时间50分钟。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合并于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面试中,分值40分。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本学科拟录取名单。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科研型及临床型的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关于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

  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名录的通知""(粤卫函〔2014〕133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内科、儿科、神经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口腔全科等7个专业基地参与并轨培养改革,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的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诊断)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中的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中山大学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专业学位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科教研究生科

  电话:020-38254159、38254049

  邮箱:ycysysu@163.com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4月1日上午8:00-8:40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六院3号楼(旧住院楼)515室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二、笔试

  1、外语应用能力笔试时间:4月1日(周三)8:40-9:30

  地点:中山六院3号楼(旧住院楼)515室

  2、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日(周三)9:30-11:30

  地点:中山六院3号楼(旧住院楼)515室

  要求:笔试为闭卷考试。请考生提前10分钟进考场。带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不允许自带草稿纸;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请集中放在课室前方;作弊者,笔试成绩以零分计。在答题纸上写明报考的专业、姓名、考号。考试完毕后须将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一并上交。

  三、面试

  面试时间:4月1日下午14:30-17:30,各学科复试的具体安排在复试报到时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4月2日,8:00-12:00,14:30-17:30,其中抽血时间为8:00-11:00,14:30-16:30。

  体检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区门诊部。

  《体检表》由考生提前到中山六院研究生科领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

  关于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三)《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五、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

  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六、其他说明

  我院根据复试录取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其它批次的生源调剂和复试,请考生密切留意我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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