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护理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办法
2015.03.26 17:03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达到以下条件者可进入复试:

  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5分,其中政治、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护理综合不低于190分。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10分,其中政治、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护理综合不低于185分。

  科学型与专业学位考生统一复试,将根据考生意愿,结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科学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为科学型。科学型拟录取2人,专业学位拟录取5人。

  2.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31~4月1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复试考生于3月31日上午8:30准时到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四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10:00~12:00笔试专业护理学;下午2:30~3:30笔试专业英语;4月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3月31~4月1日两天内参加体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科目为"护理学"(包括护理学基础以及护理学导论),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与面试两部分。其中英语笔试与专业课笔试同一天进行,由考生翻译两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英语短文,满分为6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英语面试与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满分为40分。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考核形式为面试。

  b.报考学术型的考生自选研究方向题目,内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研究方向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外科护理学研究方向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妇儿护理学、护理教育、社区护理研究方向以及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内、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护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334851

  邮箱:liq@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2015年3月22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