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2015复试办法
2015.03.26 16:25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以招生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2.调剂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的考生,如未被报考学科专业录取,可申请调剂到上线生源不足的相近学科专业,并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2)我院将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校外调剂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所有校内、外调剂考生均须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我院将对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调剂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者优先考虑。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总分为500分。

  1.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满分为2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原则上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征得上线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高低依次调剂录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收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4112816

  邮箱:dqiup@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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