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15复试办法
2015.03.26 16:10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及《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2015年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334,英语50、政治50、口腔综合180。

  (二)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招生有关文件确定。

  (三)考生可以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1.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四)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阅读、翻译外文文献的能力等

  2.考试时间:1小时

  3.考试形式:笔试

  (三)临床技能考核150分

  1.考核内容:现场病例及操作技能考核

  2.考核办法:

  (1)考核按学科专业分为: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考生可选择其中一门作为临床技能考核科目。

  (2)考核由临床考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在相应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1位未经考生诊治过的病人,由考生对病人进行病史询问和基础检查,然后提出诊断、初步治疗意见和进一步的辅助检查,并书写病历。专家根据考生接诊、临床技能操作情况评定分数。

  (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道德品质与综合素质等。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分学科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具体见附表)。

  (2)考核一般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硕士研究生面试项目、内容与要求情况一览表

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及要求

分值

专业能力 
       (100分)

英语表达与交流能力,对本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临床 
       技能训练情况

30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0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40

综合素质 
       (5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10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 
       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0

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0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10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各一级学科整体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或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提前公布。

  (二)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0-83869640

  邮箱:kqyjsb@126.com

  (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复试安排与体检标准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1.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光华口腔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2015年3月31日 
       上午9:00-11:00

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报到、验证和抽签

2015年3月31日 
       下午2:30-5:30

光华口腔医学院教学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

专业课笔试、 
       专业英语测试

2015年4月1日 
       上午8:30-

牙体牙髓病科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修复科

临床技能考核

2015年4月2日 
       上午8:00-

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开始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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