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办法
2015.03.26 15:57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学院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各专业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专业复试分数(总分)合格线分别为:气象学350,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339,环境科学300,环境工程336,环境工程(085229,业务课二为环境评价)300,环境工程(085229,业务课二为环境工程导论)319。(少数民族计划考生招生计划单列,不含在统考生范围内),复试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

  2.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先校内调剂,后校外调剂;校内按照系内、院内、跨院系的顺序调剂。调剂录取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调剂规则,我院院内调剂后基本满足复试要求,暂不接受校内其他院系及校外考生调剂申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一式2份,须在其中一份的空白处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5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外语应用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外语日常应用等,采取面试方式,与业务、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并由专人进行面试记录,复试小组根据专业需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或分组进行,如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并以此进行排名。

  2.各专业按研究方向依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4.学费及奖助金标准请参阅"中山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第一年的学业奖学金在复试录取中评定,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电话:39332741

  邮箱:huzhl3@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7日

  附件详细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于2015年4月3日(周五)下午15:00-16:30持本办法第二条资格审查所列资料到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办理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同学准予参加复试,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我院具体复试时间为2015年4月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专业课笔试);下午14:00开始面试。复试后体检(节假日不体检,亦可提前安排体检,费用自理),请考生留下足够时间,做好准备,具体的体检时间安排请于月日后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网页查看。

  3.复试具体安排

专业

方向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报到地点

070600
       气象学01


2015年4月4日上午9:00-11:30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202

2015年4月4日下午14:00开始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三楼大气系会议室

070600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2


083000
       环境科学 01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401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六楼环境科学系会议室C608

083000
       环境工程 02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201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学院会议室


环境工程(085229)

环境工程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201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一楼环境学院会议室

环境规划与评价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B401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六楼环境科学系会议室C608

  注:

  ①少数民族计划考生与统考生复试安排相同。

  ②0706大气科学一级学科笔试复试科目为F3804计算方法、F3805污染气象学和F3806天气学3门任选一门参加复试,请于2015年4月3日(周二)下午复试报到时,将选择的复试科目报给招生单位。

  ③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4.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5.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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