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2015年考研复试办法
2015.03.26 15:47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院并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初试总分不低于330分,且英语和政治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90分。

  2.我院不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抽取一道专业英语文献材料,现场朗读,并即时翻译。满分为100分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形式:在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完毕之后,现场由面试教师对考生所抽到的英文材料问题,即时问答(中文回答)。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我院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复试流程包括报到与资格审查、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及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

  2、报到与资格审查、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上下午分组情况;

  3、报到与资格审查:4月6日上午9:15-9:30;下午12:45-13:00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东北区308栋亚太研究院三楼讲学厅

  4、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及综合能力面试:4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东北区308栋亚太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5、专业课笔试:4月7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东北区308栋亚太研究院三楼讲学厅

  6、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在我校校区门诊部体检,建议体检日期为4月7日下午

  地点:南校区门诊部

  六、其它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亚太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4832

  邮箱:liuzhzh26@mail.sysu.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

  2015年3月19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