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硕士研究生学缘结构,促进学术交流,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调剂政策公布如下:
一、校内调剂工作
校内调剂面向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相关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校内调剂基本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校内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原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英语科目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4.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专业(领域)校内调剂录取人数及调剂具体条件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2人
接收报考材料学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院校为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和东北大学的考生优先。
080601冶金物理化学:2人
接收报考有色金属冶金合格考生。
080602钢铁冶金:14人
接收报考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就读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重庆大学的冶金类学生优先。
083001环境科学:4人
报考有色金属冶金、化学工艺、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
085204材料工程:36人
接收报考材料学专业的合格考生。
(三)校内调剂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学院根据调剂条件(含优先条件),以考生初试时公共科目成绩排序。按各学科(领域)缺额数的120%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计算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末位相同分数的考生具有同等资格。
(四)校内调剂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综合面试为100分,专业笔试考核为120分。
综合面试相关内容详见《材料与冶金学院2015年复试工作方案》要求。
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要求。
(五)校内调剂录取规则
调剂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初试公共科目成绩(政治、外语、数学)+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专业笔试成绩低于50分。
思想政治、诚信考核不合格。
(六)校内调剂程序安排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学院调剂公告,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在3月23日17点前提交到学院教科办(冶金馆332)。
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和学院的复试安排于3月24日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复试于3月25日进行。
二、校内调剂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继续面向第一志愿报考非东北大学的考生接收合格考生,调剂方案另行公布。
三、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第一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如与国家、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材料与冶金学院
二O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