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2015考研复试方案
2015.03.26 12:12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5〕19号),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科学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经学院研究,2015年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

  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以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可录取科学学位硕士21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生9名;可录取全日制食品工程专业学位硕士22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生9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科学学位复试分数线划定为:政治(55),外语(55),业务1(90),业务2(90),总分(360),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划定为:政治(55),外语(55),业务1(90),业务2(90),总分(350);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特别说明:初试单科未上学校复试分数线且享受补分政策的考生,学院最终认定的初试总分以学校复试分数线为基准经抵扣后的初始总分计算。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可录取科学硕士27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生11名;可录取全日制农业工程硕士10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生6名。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3左右,具体根据接收校内调剂的考生人数而定。特别说明:①初试单科未上学校复试分数线且享受补分政策的考生,学院认定的初试总分以学校复试分数线为基准经抵扣后的初始总分计算。②根据调剂考生来自于不同的专业和业务课程差别较大这一事件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英语成绩和总分,调剂进入农业工程学科考生的学院最终认定的初试总分按如下公式计算:(英语成绩*5+学院认定的初试总分)/2。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并通过复试(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不再进行)。

  2.基本要求

  (1)通过浙江大学组织的考生报考体检。

  (2)通过浙江大学组织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3)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3.复试方式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①综合素质测试;

  ②英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③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专业英语考核(两项结合分别占复试成绩的70%和10%),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专业英语考核通过抽签确定顺序。

  三、录取

  1.拟录取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招生要求。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后,总成绩按学院最终认定的初试成绩总分(折算成100分,占50%)加复试成绩(占50%)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学科最终认定的初试总分/5)*0.5+复试总分*0.5

  4.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处,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在规定时间上网公示。

  5.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6.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进程安排

  3月12日前,成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上网公布,同时组成食品学科的两个复试小组和农业工程学科的两个复试小组;

  3月12日前,完成《生工食品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上网公布;

  3月12日前,完成《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并上网发布,确定食品学科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月18-19日,组织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复试;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的复试工作根据调剂工作的进度而定(大致时间为3月20日左右);

  3月25日,将未录取考生材料全部退回研究生院招生处;

  3月25日,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

  生工食品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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