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研字〔2015〕14号)文件精神,结合资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解习农
副组长:郭秀蓉、李建威
成员:姚光庆、石万忠、魏俊浩、张建华
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李建威
成员:叶加仁、刘秀娟、陈建国、王敏芳、甘华军、龚丽、杨春艳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我院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学科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领域录取。
(2)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分类复试,分类择优录取。
(3)根据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分配的统考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满额为止。
(4)采用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录取原则,没有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本院将不予录
取。
(5)所有报考资源学院且成绩达到学院划定复试分数线、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6)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包括复试总成绩或单项成绩达不到相应满分60%者)不得录取,达到分数线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复试。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及推免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奖学金分配名额及复试时间
1、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资源学院招生总数为190人(不含单考、少骨),学术型研究生名额100人(包含48名推免生),可招收统考生人数为52人,学术型研究生统考上线 11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包含推免生0人),可招收专业学位生9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上线17人,可接收调剂73人,优先接收报考我 院学术型研究生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的生源,其次接收报考我校其他学院的校内调剂生源,调剂生源需专业相近,地学基础良好。
少数民族骨干及单考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单考生统考上线4人,无少骨上线考生。
资源学院2015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5年资源学院招生计划及分数线一览表
专业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可调剂到 专业学位 人数 | 分数线 | 备注 | |||
招生 |
己接收 |
统考 | 统考 上线人数 | |||||
070700 | 海洋科学 | 12 | 0 | 12 | 26 | 14 | 国家线 |
|
070901 | 矿物学、岩石学、 矿床学 | 8 | 1 | 7 | 8 | 1 | 国家线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61 | 43 |
22 |
68 |
46 | 国家线 |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6 | 1 | 5 | 3 |
| 国家线 |
|
08200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11 | 3 | 8 | 8 |
| 国家线 |
|
085217 | 地质工程 | 60 | 0 | 60 | 17 |
| 国家线 | 接收调剂 43人 |
085219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30 | 0 | 30 | 0 |
| 国家线 | 接收调剂 30人 |
| 汇总 | 190 | 48 | 142 | 130 | 61 |
|
|
注:本表格不包括单考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070700海洋科学、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可调剂到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位);
报考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固体、煤层气方向)、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可调剂到085217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报考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油气方向)可调剂到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位)或者085217地质工程(专业学位)。
2、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与比例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均收 取学费,学费标准:非定向生学术学位硕士生8000元/人.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生8000元/人.年,按学制分年度收取;委托培养硕士生1.6万元 /人.年,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收取。所有非定向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非定向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一等奖学金比例 (8000元/人.年) | 二等奖学金比例 (4000元/人.年) | |
070700 | 海洋科学 | 80% | 20% |
0709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80% | 20%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80% | 20%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80% | 20% |
08200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80% | 20% |
085217 | 地质工程 | 70% | 30% |
085219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70% | 30% |
备注:推免生第一年全部享受一等奖学金,直接报考085217和085219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第一年优先享受一等奖学金。
3、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 月 27 日 9: 00-16: 00 | 资格审查 | 资源学院报告厅(主楼328) |
3 月 29 日上午 9: 00-11: 00 | 专业课笔试 | 见附件的具体安排 |
3月29日下午 | 同等学力加试 | 见附件的具体安排 |
3月29日下午 | 各专业面试 | 见附件的具体安排 |
3月30日上午 | 理学调剂生加试 数学 | 见附件的具体安排 |
3月30日-3月31日 | 外校生源体检 | 校医院 |
四、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无误后立即返还考生,考生须提交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考信息有误的,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有效报考资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后(从大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各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交复试费人民币100元。
2、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测试内容以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内容以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课笔试各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见附件各专业复试方案。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3、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确定。
整个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200分。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所占比例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具体制订,具体参见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过程所有考试和面试,考生都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统考准考证)。
五、拟录取条件、录取办法、办理拟录取手续
1、拟录取条件
(1)各学科专业按照初、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及外语能力面
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我院复试权重为50%。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未通过(包括复试总成绩不及格,或者单项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者不得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3)推荐免试生或经初试达到国家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4)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5)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录取办法及奖学金确定
按类别(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分别排序,对所有己有导师同意接收的且复试通过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无论是学术型还是全日制专业型考生,采用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录取原则,没有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本院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根据各学科专业("学术型")和专业领域("专业学位型")所分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4)奖学金等级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配的名额,按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名单,额满为止。
(5)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只适用于研究生冲抵第一学年学费,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奖学金根据前一年的学习成绩及表现重新评定。
3、办理拟录取手续
(1)录取类型的确定方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主,可根据招生计划自动转入。
(2)非在职的拟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奖学金制,不需签协议。
(3)在职考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由学校、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必须与考生明确确定拟录取类别,并发给考生有关协议文本,考生签字后统一由各院在发出录取通知书时返回考生。
4、调档及政审工作
复试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及政审函,委培生不调档,应届考生在毕业前寄送档案。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考生将调档函及政审函交有关部门办理,由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寄送。档案和政审材料请按机要件寄送或选择EMS邮寄相关材料,请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
人事档案审查及政审在正式录取前完成。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察不计算分数,但考察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3月30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未能在
上述时间内体检的考生,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
考生凭在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的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40元/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一楼:内科、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该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2)初试准考证(携带参加复试)。
2、复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复试(包括推免生)收取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由学院代为收取,集中交学校财务处。
3、乘车路线
武昌火车站:乘5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汉口火车站:乘536路公共汽车到鲁巷站,转乘59路或70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乘5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武汉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市内,转乘59路或70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到达地质大学后,请到主楼328会议室报到。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3627办公室地址:主楼330
申诉渠道: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纪委电话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515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