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化工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及录取通知
2015.03.24 17:18

  化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丰秋(分管院长)

  副组长:尹金荣(分管书记兼纪检书记)

  组员:张庆华、钱超、张林、邢华斌、单国荣、叶笃毅、刘振

  受理申诉:尹金荣(chtwyin@zju.edu.cn,0571-87951236)

  咨询电话:任聪静(seasonrcj@zju.edu.cn,0571-87951502)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15年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1、录取学术学位硕士生94名(含单列少民计划1名),已录取50名免试生;

  2、录取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40名(不含联培名额),已录取24名免试生。

  3、录取生物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12名(不含联培名额),已录取7名免试生。

  4、录取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10名,已录取7名免试生。

  5、宁波理工学院联培名额11名(化学工程专业学位8名,生物工程专业学位3名)。

  6、城市学院联培名额1名(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7、海洋学院联培名额2名(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一、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说明

  1、奖助体系和在校待遇:和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生一样参加培养机制改革,进校后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及三助岗位;

  2、授予证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位要求,授予浙江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不能申请“硕博连读”,毕业后可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二、复试要求

  在满足浙大工学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总分在335分以上(含335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生物化工、生物工程(专业学位):总分在335分以上(含335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专业学位):总分在335分以上(含335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说明:(1)享受补分政策后上浙大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实考总分”计分排名。

  三、复试方式、原则

  为贯彻研究生入学复试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我院将加强复试环节,凡是复试不合格者,我院将不予以录取;复试环节将加强英文应用能力的考核,通过对话交流和专业英语考察的方式,考核考生英语综合能力。

  A、复试具体实施方法: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

  1、笔试(40分):

  有关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均为考生报考专业最基础的知识,无指定参考书,时间30分钟。

  2、综合面试(60分):

  ①专业综合知识(40分)

  (a)科学学位: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b)专业学位: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工程原理;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a)专业外语朗读、口译、理解;

  (b)简单交流(生活、专业)。

  B、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0.6×(初试总分/5)+0.4×(复试总分)

  四、复试时间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制药工程:2015年3月18日

  生物化工、生物工程(专业学位):2015年3月18日

  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专业学位):2015年3月19日

  说明: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同时进行复试,详细的时间、地点以及导师的选择等事宜稍后网上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示

  1、我院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3、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15日前填写以下内容(勿用附件形式):

  报考专业姓名总分是否前来参加复试备注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seasonrcj@zju.edu.cn)。

  为提高工作效率,恳请考生不要多次重复确认。

  4、除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外,每一位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请务必在参加复试前完成):

  时间:3月17日下午1:30至4:00。(化机学科直接在复试时由学科进行审核。)

  地点:玉泉校区第10教学大楼5100(化工学院会议室)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研招处网上《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六、复试加分方案

  为了鼓励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参与更多的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化工学院决定对在本科期间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初试成绩中适当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学科竞赛获奖加分政策

  (1)参加全国“三井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并获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加20分、获二等奖者加10分;

  (2)参加省级学科竞赛并获一等奖者加10分、获二等奖者加5分;

  (3)对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考生,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者加10分、获二等奖者加5分。

  2.科研成果加分政策

  (1)发表的SCI、E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2)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5分;

  (3)其它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

  3.其它与科研活动有关的成果,具体加分视情况由分管院长决定,但最高不超过10分。

  若经查实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和论文,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将在网上通报。

  几点说明:

  (1)论文和专利必须以第1、2作者发表;

  (2)各类加分可累积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单位,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的研究领域一致;

  (4)论文主要指是已经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2015年3月17日为止)。对已录用论文将减半处理,并请提供权威性证明(录用证明原件等);

  (5)在面试时将相关证明和论文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科老师(教十5105),审核后计入考生的初试总分。

  七、关于调剂

  我院今年生工学科、化机学科接收一定量的调剂生。生工学科欢迎化工、制药、材料、生医、食品、环境等相关专业的学生申请调剂;化机学科欢迎机械、能源、化工、材料等相关专业的学生申请调剂。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进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第一批调剂申请截止3月15日17:00,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easonrcj@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调剂申请”和申请学科方向。申请材料经学院相关学科审核后同意来复试的,将会一一通知。调剂生复试等安排请见化工学院后续通知。

  八、关于体检:

  1、时间:3月15日至3月20日之间,详见浙大校医院通知

  http://zdyy.zju.edu.cn/index.html

  2、地点:浙大玉泉校区校医院

  3、体检对象: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推荐免试生等),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

  4、复试之前必须先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

  (1)请下午抽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10点钟以后不要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中午抽血后参加其他项目的检查;

  (2)每位面试的学生在体检时请随带一寸照片1张,并按规定缴纳30元体检费;体检表及化验单上请务必注明报考学院、填写清楚电话号码等项目;

  (3)体检结束时必须把体检表交回收表处,由医院负责送各报考系。

  九、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0571--87951836

  十、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城站火车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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