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1.电子科学与技术(15名)
2.光学工程(4名)
3.光学工程(专业)(18名)
二、复试时间及科目
1.复试报到时间:2015/03/22,09:00-16:30报到地点:天津理工大学16号楼423室
2.笔试时间:2015/03/23,08:00-10:00(地点报到时通知)
笔试科目(100分*0.3):
光学工程:波动光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分析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波动光学或电路分析
3.实验能力测试(10分):2015/03/23,10:20-10:40(参见实验大纲)(地点报到时通知)
4.英语口语能力(10分):2015/03/23,11:00开始(地点报到时通知)
5.综合面试(50分):2015/03/23,13:30开始(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2.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准予录取。
5.其他参照学校研究生复试规则、复试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