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定于3月24日-26日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符合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考生均具备复试资格(名单见附件1),调剂考生以调剂平台通知为准,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MEM、MBA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由经管学院制定,法律硕士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由文法学院制定。
2.复试考生于3月24日14:30—16:30(调剂考生的复试报到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到各学院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情况表和体检表。(资环、冶化、材料、工程研究院在黄金校区,其他学院在红旗大道校区)
复试考生需携带一寸免冠近期照片3张和体检费70元、复试费110元。
考生须带证明材料包括:
①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有效学生证及复印件
③历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用A4纸·并装订)
④研究生入学政审表(点击下载)
3.同等学力(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及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需加试两门课程(点击查询),须加试的考生3月23日上午11时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黄金校区2号楼209室)报到,考试安排在3月23日14:00-16:00和3月23日19:00-21:00进行。
4.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个环节,与选择导师无关,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安排在正式录取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5.复试详细安排请于复试前一天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6.考生复试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考生自理。
7.复试地点见复试详细安排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