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学校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优化招生结构,着力加强科学选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保证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我院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学科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领域录取。两种类型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
二、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一)复试领导小组:略
(二)复试工作小组:略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与比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总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统考生计划 | 统考上线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7 | 12 | 5 | 11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1 | 5 | 16 | 22 |
085201 | 机械工程 | 17 | 1 | 16 | 23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5 | 3 | 22 | 40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1 | 0 | 1 | 1 |
130500 | 设计学 | 4 | 3 | 1 | 3 |
合计 | 85 | 24 | 61 | 100 |
说明:
1、按照最高不超过120%的复试比例(根据总分)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2、推免生已完成复试,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二)各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学 科 | 专业 | 单科要求 | 总分要求 |
工学 | 080200机械工程 | 38(57) | 319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38(57) | 287 | |
085201机械工程 | 38(57) | 292 |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38(57) | 326 | |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 38(57) | 328 | |
艺术学 | 130500设计学 | 34(51) | 347 |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非重点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一等奖学金比例(全额学费) | 二等奖学金比例(半额学费) |
080200 | 机械工程 | 70% | 30%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70% | 30% |
085201 | 机械工程 | 70% | 30%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70% | 30%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70% | 30% |
130500 | 设计学 | 70% | 30% |
(四)调剂复试
1、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招满的专业领域,可从院内相近学术型专业调剂,调剂志愿书详见附件二;
3、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各单位充分发掘各自资源做好协助工作。考生调剂成功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转寄初试试卷手续。
四、复试内容、要求
复试过程中笔试、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及统考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15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报考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审核后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处理。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考试:笔试,考试科目见“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不同于初、复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30
3月27日下午2:30-4:00
地点:机电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
2、体检时间(体检不必空腹):3月30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
资格审查时(3月27日)发放打印盖章的考生体检表,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选择体检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凭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40元/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一楼: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内科、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校内推免生须参加本次体检,推免生请于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至教二317领取考生体检表。
3、专业课笔试安排:
专业 | 考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 产品设计艺术 | 3月26日下午2:00 | 教二楼518 |
机械工程 |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 3月28日下午2:30—4:30 | 教三楼506 |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部分) | 3月28日下午2:30—4:30 | 教三楼506 |
4、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安排: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 3月26日上午8:30 | 教二楼518 |
机械工程 | 3月29日上午8:30 | 教三楼503 教三楼504 |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月29日上午8:30 | 教三楼505 教三楼506 |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专业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考核主要内容 |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 3月26日上午10:30 | 机电学院信息实验中心 | 考察考生平面二维软件和三维软件的操作使用、是否具备熟练运用设计软件进行设计的能力。 |
机械工程 | 3月28日上午8:30 | 工程实验大楼313(教二楼后面) | 机械零件的测绘及计算机绘图 评分标准: (1)正确使用测绘工具和零件测绘的正确性,30分; (2)图形绘制和尺寸标注的正确性与规范性,40分; (3)计算机绘图软件(CAD)的应用能力,30分。 |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月28日上午8:30 | 信息楼403(主楼旁,楼顶立有“自动化学院”) | 用触发器和与非门实现特定的逻辑功能。 评分标准: (1)电路设计正确,60分; (2)实现第一要求,20分; (3)实现第二要求,10分; (4)实现第三要求,10分。 |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三项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各专业复试权重为40%。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科目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60%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业奖学金比例,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1、拟录取条件
(1)推荐免试生或经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2)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进行录取;
(3)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4)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办理拟录取手续
(1)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攻读硕士期间保留工作关系的属于委托培养,单考生全部为委托培养。不将档案、户口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培养:档案转至学校,攻读硕士期间全日制学习的属于非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考生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培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调档、政审工作
委培生不调档。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4月6、7日考生到机电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领取调档政审函,交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政审,由办理单位在4月15日前寄送机电学院院办公室。
八、考生注意事项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规定:研究生参加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人,在资格审核时集中收取,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使用。
2、联系方式: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
学院电话:027-67883382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yjs07@cug.edu.cn
3、复试疑义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
校纪委: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