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电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方案
2015.03.20 17:4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学校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优化招生结构,着力加强科学选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保证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我院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学科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领域录取。两种类型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

  二、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一)复试领导小组:略

  (二)复试工作小组:略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与比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总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统考生计划

统考上线

080200

机械工程

17

12

5

11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21

5

16

22

085201

机械工程

17

1

16

2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5

3

22

40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1

0

1

1

130500

设计学

4

3

1

3

合计

85

24

61

100

  说明:

  1、按照最高不超过120%的复试比例(根据总分)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2、推免生已完成复试,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二)各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学 科

专业

单科要求

总分要求

工学

080200机械工程

3857

319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3857

287

085201机械工程

3857

292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3857

326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3857

328

艺术学

130500设计学

3451

347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非重点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等奖学金比例(全额学费)

二等奖学金比例(半额学费)

080200

机械工程

70%

30%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70%

30%

085201

机械工程

70%

3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70%

30%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70%

30%

130500

设计学

70%

30%

  (四)调剂复试

  1、不接收校外调剂生;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招满的专业领域,可从院内相近学术型专业调剂,调剂志愿书详见附件二;

  3、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各单位充分发掘各自资源做好协助工作。考生调剂成功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转寄初试试卷手续。

  四、复试内容、要求

  复试过程中笔试、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及统考准考证)。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15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报考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审核后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处理。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考试:笔试,考试科目见“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不同于初、复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30

  3月27日下午2:30-4:00

  地点:机电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

  2、体检时间(体检不必空腹):3月30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

  资格审查时(3月27日)发放打印盖章的考生体检表,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选择体检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凭体检表,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40元/人)(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毕业生体检表”做毕业档案备用,5月份不再参加“毕业体检”)。

  一楼: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内科、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校内推免生须参加本次体检,推免生请于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至教二317领取考生体检表。

  3、专业课笔试安排:

专业

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产品设计艺术

326日下午2:00

教二楼518

机械工程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328日下午230&mdash;430

教三楼506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部分)

328日下午230&mdash;430

教三楼506

  4、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安排: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326日上午8:30

教二楼518

机械工程

329日上午8:30

教三楼503

教三楼504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329日上午8:30

教三楼505

教三楼506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专业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主要内容

设计学

工业设计工程

326日上午10:30

机电学院信息实验中心

考察考生平面二维软件和三维软件的操作使用、是否具备熟练运用设计软件进行设计的能力。

机械工程

328日上午8:30

工程实验大楼313(教二楼后面)

机械零件的测绘及计算机绘图

评分标准:

1)正确使用测绘工具和零件测绘的正确性,30分;

2)图形绘制和尺寸标注的正确性与规范性,40分;

3)计算机绘图软件(CAD)的应用能力,30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328日上午8:30

信息楼403(主楼旁,楼顶立有“自动化学院”)

用触发器和与非门实现特定的逻辑功能。

评分标准:

1)电路设计正确,60分;

2)实现第一要求,20分;

3)实现第二要求,10分;

4)实现第三要求,10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三项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各专业复试权重为40%。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科目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60%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业奖学金比例,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1、拟录取条件

  (1)推荐免试生或经初试达到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2)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进行录取;

  (3)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4)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办理拟录取手续

  (1)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攻读硕士期间保留工作关系的属于委托培养,单考生全部为委托培养。不将档案、户口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培养:档案转至学校,攻读硕士期间全日制学习的属于非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考生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培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调档、政审工作

  委培生不调档。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4月6、7日考生到机电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领取调档政审函,交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政审,由办理单位在4月15日前寄送机电学院院办公室。

  八、考生注意事项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规定:研究生参加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人,在资格审核时集中收取,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使用。

  2、联系方式: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院办公室(教二楼3层317室)

  学院电话:027-67883382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yjs07@cug.edu.cn

  3、复试疑义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

  校纪委: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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