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计算机学院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各专业录取人数与复试基本线
(一)录取指标
各专业录取的考生人数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依据我院学科力量、生源情况以及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等情况,依据学科平衡、照顾专业、适当倾斜的原则进行统一协调、分配。
2015年计算机学院招生计划、统考指标及录取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数 | 统考生指标 | 分数线 | 上线人数 | 备注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1 | 17 | 4 | 国家线280(单科38、57) | 20 | |
0812Z1 | 信息安全 | 10 | 1 | 9 | 8 |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 | 0 | 3 | 5 | ||
0818Z3 | 地学信息工程 | 6 | 1 | 5 | 国家线275(单科36、54) | 6 |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31 | 0 | 41 | 国家线280(单科38、57) | 29 | 院内调剂11 |
085212 | 软件工程 | 5 | 0 | 1 | |||
085217 | 地质工程 | 5 | 0 | 0 | |||
81 | 19 | 62 | 69 |
注:
1、统考生指标数不含招收的推免生、少骨生、单考生计划。
2、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录取情况对上述指标作适当调整。
3、085211、085212、085217三专业可接收院内调剂;考生自己提出申请,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型(专业自选)。
(二)复试分数线
(1)按照总计划的120%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达到各学科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及其他加分政策考生的界定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该项工作由我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主要依据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报名信息简表或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内容审查。资格审查表须由审查人和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签字。
考生必须携带以下需审查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
2、个人身份证;
3、大学成绩单原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社会考生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其他可以说明自己大学表现及学术水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
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5、A.武汉市外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8:00—8:40
资格审查地点:北区综合楼308
B.武汉市内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7日全天
资格审查地点:计算机学院资料室(北一楼227)
6、复试费:100元/人(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
三、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说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合格线(相应满分的60%为合格)。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我院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50%。
1、笔试(100分)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见下表,命题及阅卷工作由计算机学院统一完成。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时间地点见下表。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笔试科目考试安排
学科(专业)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083500)、信息安全、地学信息工程、 | C语言程序设计 |
2015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
北区综合楼307 |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085212) | C语言程序设计 |
2015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
北区综合楼309 |
2、面试(200分)
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为主。
学科(专业) |
科目 |
面试时间 |
地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地学信息工程、软件工程(083500) |
面试 |
2015年3月28日下午1:30开始 |
北区综合楼307 |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085212) |
面试 |
2015年3月28日下午1:30开始 |
北区综合楼309 |
同等学力加试 |
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 |
2015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 |
北一楼122 |
3、其他
1)体检。由校医院执行,体检时间安排见校医院(3月23-24、3月30-31日)。考生可自行选择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要求考生到本学院领体检表、校医院交费,并准备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彩)照2张,所有考生(包含推免生)必须参加本次体检,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符合招生要求,人事档案和政审在录取前完成。
我院将调档及政审函发给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及政审函交有关部门办理,由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学院办公室。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统计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3、按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型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4、确定考生类别,签订培养协议。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月3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非定向:档案须于4月30日前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学院
邮政编码:430074电话:027-67883716
申诉渠道,校纪委电话027-67884345,校研招办027-67885153。
计算机学院硕士复试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