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2015.03.19 13:58

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海洋学院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海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拨打电话022-27409515。

  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已公布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3月13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上会加盖印章,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加盖印章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请各位考生3月20日下午6:00前,携加盖印章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体检相关证明到14教学楼304室进行审验,同时提交成绩单原件及个人简历。

  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将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审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

  四、海洋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9日下午1:30~5:3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0日下午1:30~5:3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体检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包括留本校的推免生)

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0日上午7:3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专业知

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3月21日下午

2:30~4:00

24教学楼204教室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第14教学楼

304室 

  五、复试方案

  (一)海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参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

  (二)复试名单

  我院的复试控制线为:政治:50分,外国语:50分,数学:85分,专业课:85分,总分325。复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15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参考海洋学院复试大纲。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30分钟。

  (四)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实验(实践)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时严格依照程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关于调剂

  我院接收校内相关专业调剂生。

  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参与调剂:(1)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2)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基本线而无资格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

  关于我院接收调剂生的专业范围、时间安排等详细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拨打电话咨询。

  八、其他事宜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安排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与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14教学楼304室门外布告栏通知。

  ●咨询电话:022-27409515。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请复试名单中的全部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5年3月18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回执(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tjucaihai@163.com,邮件统一命名:复试回执-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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