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2015.03.18 16:43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330,英语45,政治45,专业课75

  2、公开招考录取名额:8名

  3、复试内容: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如下)

  民商法学:民商法学

  经济法:经济法学

  刑法学:刑法学

  国际法学:国际法学

  法律治理学:法律治理学

  参考书目均采用高教出版社面向21世纪教材

  英语听力、心理测试

  面试:基本情况、学习能力、外语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及其它

  4、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100×50%+复试成绩×50%。复试的专业课科目笔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50%,外语听力占总复试成绩的10%,面试占总复试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03月24日

  专业课笔试:08:10--10:40地点:交大主楼A404(兴庆校区)

  英语听力、心理测试:10:40--12:00地点:交大主楼A404(兴庆校区)

  面试时间:2015年03月25日09:00

  面试地点:交大主楼E2106

  6、其他事项:

  推免生、保返生不用参加复试。

  监督电话:82663867

  2015年法学硕士入学复试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内容

1

3月16日—17日
       通知

  1. 学院网站公布法学硕士专业上线名单;

  2. 通知学生参加复试;

2

3月24日
       08:10
       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03月24日
       专业课笔试:   08:10——10:40 
       英语听力、心理测试:10:40——12:00 
       以上考试地点均为:主楼 A404 (兴庆校区)
       注意: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及在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参加笔试,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终止复试资格。

  1. 准考证丢失需到研招办开具证明;

  2. 成教、自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提交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认定后出具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须在学历认证网上确认(http://www.chsi.com.cn/xlrz/);

3

3月25日
       09:00
       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习能力、外语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及其它
       地点:主楼E2106
       注意: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校方认可的成绩排名、论文、获奖、创新成果及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除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单为必备材料,其他如没有也可不提供。
       面试结束前将笔试时发下去的《选导师表》交回各组复试秘书处。

4

3月26—27日上午
       8:00—11:30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事宜登陆我校研招办主页或法学院主页网上查询,考生带上贴好照片的体检表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当天空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校医院

5

3月25日—30日
       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考生可在我校招办查询其他学院接收调剂的信息,欲调剂的考生在研招办主页的下载空间下载《2015年校内调剂申请表》,填写后学院签字盖章并为调剂考生打印考生信息表一份,考生持上述两份材料进行校内调剂,为防止调剂考生同时被多个学院录取的情况,学院只为每位考生的一份调剂申请表签字盖章并只提供一份信息表。

6

4月1日—6日
       公示名单

确定初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初录考生在学院教务(主楼E1010)领取政审表和调档涵(具体时间请查询法学院主页发布的通知)。

7

国家分数线公布后
       校外调剂

未录取考生向校外调剂(向外调剂咨询电话:82668329研招办)

8

4月18日
       政审、档案

政审表、档案请于调档函上规定的日期前寄回(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所在院校统一寄档案时间大约在6月底前)
       注意:邮寄不接受需要自取的快递方式,请采用邮政快递(EMS)
       地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尚老师(收)电话:029-82668124
       邮编:710049

9

6月中旬领取录取通知书

具体时间网上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主楼E1010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未免丢失概不邮寄。

  注:1、本专业不接收调剂;

  2、考生不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29-82668124

  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后及时登陆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体检、政审等相关通知。

  网址:http://fxy.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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