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录取细则
人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5〕10号)及《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西交〔2013〕9号)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1、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以及研究生院下发的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录取原则;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40%。
3、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4、复试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每一位考生,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考生参加复试时,往届生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复试;应届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复试。考生需携带本人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表。
5、外语听力测试、复试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3月21日上午8:30—9:0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地点:主楼D105;上午9:30—12:00,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地点:主楼D105。特殊情况由秘书另行通知时间和地点。
6、面试。各学科点(中心)组织面试小组(硕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面试和评分。由面试所在的硕士点指定地点进行,时间安排在3月21日下午或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各学科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面试将结合外语口语水平及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最后面试成绩。
7、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各学科点(中心)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决定预录取名单的同时,确定长学制及奖学金学生名单。在确定长学制人选时,需征求学生和博士生导师意见。
8、3月26日、27日、28日,复试的考生空腹到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时间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9、校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后,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未录取考生向调剂;预录取研究生准备调档(没有被最终录取的考生)。
10、学院不接收外校、外院、外专业调剂生。
联系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研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66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