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考研复试通知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在3月27日—3月30日进行,望广大考生周知。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食宿自理。相关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2、身份证(不需复印)。
3、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4、复试政审表
5、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6、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将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比例有所调整,取消外语水平测试,增加了面试成绩要求。详见复试实施办法。
体检调整到报到入学时进行,复试期间不体检。
三、复试日程安排
请考生注意:2015年各学院硕士复试笔试时间不同,光电学院、机电学院、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复试笔试在上午进行,其他学院在下午进行。请考生注意查看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准考证内容,以免错失复试机会。复试笔试地点均在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
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①专科毕业两年报考的考生②本科结业的考生
五、相关学院特殊要求
1、电信学院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复试科目相同,复试笔试科目为电子技术基础50%信号与系统50%。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调剂考生需与学院联系,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2、MBA复试安排由MB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卷,内容为管理学、市场营销、政治。艺术硕士复试安排由文学院另行通知。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二外听力考试在复试笔试后进行。
4、中国语言文学、法学专业按一级学科复试,入学后根据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情况确定研究方向。
5、考生应及时浏览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制3年。
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请查看招生简章。首轮复试考生有资格参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
1、所有考生可于3月27日登陆http://yzb.cust.edu.cn查询复试笔试考场安排。复试笔试分上下午进行,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学院复试笔试时间安排。复试笔试地点均在南区研究生教学楼。
2、复试科目可任选的专业的考生需在3月25日前与学院联系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3、自2014年起,研究生录取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关系入学后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可取得就业派遣资格。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可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于4月10日前将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录取名单公布后,被录取的空军国防生到长春理工大学空军选培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他兵种国防生持选培办证明到研招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他考生如有特殊原因可于4月10日前到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点击下载)
5、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国家相关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0日前到研招办申请。
6、推荐免试考生应在入学时提交推免入学审查表(点击下载)
7、春季北方气候多变,请考生注意提前查看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八、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九、纪律要求
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十、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38485785380204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ust.edu.cn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557
受理考生举报信箱:jiwei@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