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细则
2015.03.16 15:35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细则

  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

  1.凡达到我校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院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120%比例确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其中:080503材料加工工程按“金属”、“高分子”方向分别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2.凡达到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院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120%比例确定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其中:085204材料工程按“金属”、“高分子”方向分别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3.对于达到我校工学(或专业学位型)硕士分数线但未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的考生,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如果是毕业“985”或“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工科或综合性大学,其学科在全国排名前列)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以向学院书面提出复试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具有我院复试资格。

  二、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

  地点:19号楼2楼209室;

  笔试时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4:30;

  面试时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按专业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2.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3.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笔试、面试后二日内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4.按录取总成绩分类录取:(1)学术型研究生的录取:优先录取报考时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合格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单;原报考“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报读(调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名单。(2)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优先录取报考时报“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合格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名单;没有被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报读(调剂)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名单。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6.拟录取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拟录取考生办理完下列手续即可离校:领取政审表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委托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全体考生集中统一进行。笔试科目按照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分组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听力测试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结合进行,每位考生20分钟: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X笔试权重(40%)+专业面试成绩X面试权重(50%)+外语面试成绩X外语权重(10%)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X初试权重(50%)+复试总成绩X复试权重(50%)X5

  录取原则:

  1.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院的硕士研究生,严格按各专业(其中,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按金属、高分子方向)学生的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志愿,确定研究生录取名额以及奖学金类别名额。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奖学金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原则上调剂生不享受高等级奖学金。

  2.导师的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经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生源调剂:今年我院生源充足,原则上不需要进行校外调剂。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学院审批同意,优先在学院院内调剂;对于学科专业确实不适合于在学院内专业(跨一级学科)进行调剂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可以从校内相关专业适当调剂。个别专业确需少量校外调剂,需专业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校外调剂。

  4.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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