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理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一、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2015年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理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组成如下: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
组长:王建华(院长);沙海影(书记)
二、受理申诉、投诉渠道
学院受理投诉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违纪举报电话:83683675;受理举报地点:建筑馆210室。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推免计划 | 统考招生人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推免计划 | 统考招生人数 |
025200 | 应用统计硕士 | 20 | 7 | 13 | 070302 | 分析化学 | 36 | 6 | 30 |
070101 | 基础数学 | 12 | 4 | 8 | 070303 | 有机化学 | 6 | 1 | 5 |
070102 | 计算数学 | 8 | 1 | 7 | 070304 | 物理化学 | 18 |
| 18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8 |
| 8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9 | 2 | 7 |
070104 | 应用数学 | 12 | 7 | 5 | 071101 | 系统理论 | 5 |
| 5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11 | 1 | 10 | 071102 | 系统分析与集成 | 5 |
| 5 |
070201 | 理论物理 | 5 |
| 5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5 |
| 5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8 |
| 8 | 080102 | 固体力学 | 5 |
| 5 |
070207 | 光学 | 4 |
| 4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14 | 1 | 13 |
070208 | 无线电物理 | 3 |
| 3 | 081704 | 应用化学 | 3 | 1 | 2 |
070301 | 无机化学 | 8 |
| 8 | 085216 | 化学工程 | 27 |
| 27 |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包含在以上计划中。
四、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按统招考生计划的130%计算进入第一志愿复试人数,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五、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 | 时 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18日8点30-19日16点 | 地点建筑馆204室。 |
专业笔试 | 3月21日上午9点-11点30分 | 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
综合面试 | 3月22日8点-17点 | 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
六、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2、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120分。
3、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招生学科点具体实施。
4、综合面试内容
①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等情况。
②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③考核考生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了解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④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
⑤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加强诚实守信情况考核。加强道德品质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专业以外知识掌握情况、举止、礼仪等。
七、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面试小组每位成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如同一专业分几个面试小组,考生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所得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法: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3、录取原则: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②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
③面试成绩不合格(平均成绩低于60分或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小于60分,该考生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八、其他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1、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2、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4、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九、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3687647
未尽事宜按照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复试办法由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解释。
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