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文法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机构组成
文法学院复试工作组及监察组组长为张雷(院长)、杨建春(书记)。
受理违规违纪举报电话(1):024-83677910;地点:南湖校区综合楼1105;时间:3月18日下午。
受理违规违纪举报电话(2):024-83688312;地点:浑南校区文管学馆A206;时间:3月19日至3月25日。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文法学院201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推免计划 | 统考计划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学术型 | 13 | 1 | 12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学术型 | 5 | 1 | 4 |
030109 | 国际法学 | 学术型 | 5 | 2 | 3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学术型 | 9 | 3 | 6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应用型 | 5 | 1 | 4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应用型 | 5 |
| 5 |
120401 | 行政管理 | 学术型 | 17 | 8 | 9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学术型 | 14 | 1 | 13 |
120404 | 社会保障 | 学术型 | 9 | 3 | 6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学术型 | 5 | 3 | 2 |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在上述表格中。
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统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为: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符合此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之为校内合格考生),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一般为各专业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20%,上线人数超过120%的专业按120%的考生人数参加复试,遵循有小数点则进位原则。
四、复试资格审查安排及复试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准备事项》;所有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按网上要求的顺序订好,一并交由学院审查和保存。
资格审查时间:3月17号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综合楼1105室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
笔试时间:3月18日9:00-11:30;
面试时间: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具体安排可见复试通知书。
五、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笔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120分。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考生上交的材料,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准备事项》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70分;在所在复试小组取得的面试成绩不合格(平均成绩低于60分或者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小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七、其他事宜
学院咨询电话:024-83688313
八、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