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5年厦门大学法学院若干专业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法律史4人
宪法与行政法3个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从已进入2015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三、调剂复试规则:
1.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各需调剂专业首先从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入本专业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第一志愿申请调剂生不足,再依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复试内容:按照接收调剂所在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2:30-2:40提交本院研究生秘书刘老师。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3月19日下午3:00左右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于3月19日。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5983联系地点:法学院办公室B320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