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留学生、港澳台考生单列。
2.学术性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的30%,专业性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的40%。
3.复试形式:面试。国际传播与文化交流方向的考生全部用英语答题,其他学生用中、英语答题。
4.复试时间、地点:
新闻学专业组复试时间:3月18日(周三)中午12:00;
待考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342室(北京大学南门)。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组复试时间:3月22日(周日)上午8:00;
待考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423室(北京大学南门)。
传播学组复试时间:3月22日(周日)上午8:00;
待考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344室(北京大学南门)。
5.提交考生材料和资格审查时间:
新闻学考生请于3月17日周二中午12:00前,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考生请于3月20日周五中午12:00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31室(北京大学南门蒙民伟楼)提交《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材料(留学生/港澳台除外),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留学生除外,包括港澳台考生)。
6.资格审查
(1)新闻与传播学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审查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且署名前2位);
(3)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复试信息下载)、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3月20日中午12:00前必须出具已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无此登记表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统考生对待;
(5)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新闻学留学生、港澳台考生带上有效证件(护照)于3月17日周二中午12:00前,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到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31室(北京大学南门蒙民伟楼)签到并领取复试通知。
注意: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新闻学考生请于3月17日周二中午12:00前,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考生请于3月20日周五中午12:00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新闻与传播学院231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留学生/港澳台除外),同时领取复试通知。材料统一用档案袋装好,袋面上请标注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手机号;
(3)参加复试考生在领取复试通知时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人民币(留学生除外);
(4)参加复试的考生自备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