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6号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建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并负责各学科间的协调工作。
组长:梅洪元建筑学院院长
成员:冷红建筑学院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
孙澄建筑学院副院长
金虹建筑学院副院长
林建群建筑学院教授、博导
邵龙建筑学院教授、博导
秘书:阚斌建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二、建筑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安学敏建筑学院党委书记
组员:白玉蓉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
朱慧建筑学院学工办主任
韩雪建筑学院党委秘书
*注:监督电话:8628118986281145
三、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
1、校本部:总计招生119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71人,专业型硕士48人。具体名额按专业分配如下:建筑学(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硕士、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共计划招收68人,城乡规划学(含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硕士)共计划招收26人,风景园林学(含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硕士)共计划招收15人,设计学计划招收10人。
2、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总计招生37人(含推免生),建筑学一级学科计划招收10人,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计划招收16人,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计划招收11人。
四、建筑学院复试分数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筑学院制定各学科(含深圳)复试分数线如下:
建筑学院各学科(含深圳)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学 科 | 四科总分 | 政治 | 业务课一 |
建筑学[0813](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建筑学硕士[0851] | 335 | 45 | 80 |
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硕士[0853]、 | 340 | 45 | 80 |
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硕士[0953] | |||
设计学[0872](设计艺术学方向) | 330 | 45 | 80 |
五、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A、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C、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D、不能按时报到的同学,请于3月16日之前与阚老师联系,电话:0451-86281132。
E、其他要求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5]6号)文件有关规定。
2、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含深圳)
专业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硕士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47室 | 邵郁 | 86281135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29室 | 阚斌 | 86281132 |
建筑技术科学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29室 | 阚斌 | 86281132 |
室内设计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29室 | 阚斌 | 86281132 |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硕士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29室 | 阚斌 | 86281132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硕士 | 3月20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馆229室 | 阚斌 | 86281132 |
五、复试考生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1、笔试时间:3月21日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
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及建筑学硕士考生笔试时间为8:30-14:30,时间为6个小时。
2、笔试地点:3月2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考场和名单。
3、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图纸与图板由建筑学院提供,考生需自己带绘图工具。
六、复试考生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面试考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业务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1、面试时间:3月2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地点:3月2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3、面试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需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2)考核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考生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
(3)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可提供四、六级外语等级证书及可说明外语能力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原件;
(4)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提供大学期间作品集等相关佐证材料;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
(7)考核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8)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4、面试要求:
考生在面试前20分钟统一进入考试等候区候考。整个面试时间段内不准许外出及与已面试考生交流,面试后的考生不得再与未面试考生有信息交流,否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信设备,利用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流被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七、录取与调剂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保证生源质量,复试录取时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我校部分上线率不足110%的学科原则上也须保证不低于10%的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5)预计3月24日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公布方式为: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http://jzxy.hit.edu.cn、建筑馆一楼大厅。
2、调剂
当某学科或方向合格生源不足时,应按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相近原则,优先在院内各学科间调剂。院内调剂后,仍有需要调剂的学科,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外调剂。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报考本院和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在招生名额和复试名额方面一并计算。
在本院学科和深圳研究生院相同学科招生计划总名额不变的前提下,视录取情况,各二级学科所分配的名额可适当进行调整。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文件要求进行。
其他信息请考生关注:
哈工大研究生院网站http://hitgs.hit.edu.cn
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http://jzxy.hit.edu.cn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132
手机:13766887944
办公地点:建筑馆229办公室
建筑学院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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