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法学院将于3月14日组织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及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0303 | 法学 | 50 | 50 | 90 | 90 | 350 |
复试名单:
请考生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资格。
招生指标:
1、学术硕士研究生2015年的招生指标,统考生39名(含免试推荐16人),专项计划1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 | 免试生(占计划) | 支教(不占计划) | 公开招考 | 总计 |
030101 | 法学理论 | 1 |
| 5 | 6 |
030102 | 法律史 | 1 |
| 4 | 5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 |
| 2 | 3 |
030104 | 刑法学 | 3 |
| 2 | 5 |
030105 | 民商法学 | 4 |
| 3 | 7 |
030107 | 经济法学 | 3 |
| 2 | 5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 | 1 | 1 | 4 |
0301Z1 | 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 | 1 |
| 4 | 5 |
030104 | 刑法学(专项计划) |
|
| 10 | 10 |
2、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了解导师信息:
(http://law.hust.edu.cn/Law2008/ShowArticle.asp?ArticleID=361)
二、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
见附件一
三、复试安排
见附件二。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1、考核要点:专业笔试即书写复试报告(见本细则附件三);
2、报到时将研究生复试报告(要求亲笔手写)上交原件1份,复印7份。
(二)外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按照语种组织安排。测试分三部分:
1、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应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约5分钟)。
(三)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考核要点: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论文(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每人大约20分钟。
(四)成绩算法
复试总成绩(100%)=专业笔试(40%)+面试(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
入学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五、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其毕业证书应于研究生入学时交验;
5、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政审材料)(见附件四),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后,于复试报到时上交;
6、报考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培的公函。
7、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
8、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表(见复试报告内)
六、体检
考生体检无需空腹,体检费35元/人,费用自理。体检考生需要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后,由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填写"法学院"字样(法学院代码:40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复试初录
录取名单将统一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提交到法学院研究生教务东四楼113室。申诉电话:02787556343
法学院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