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印刷与包装系2015年考研复试安排
2015.03.11 15:14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晓霞

  副组长:左军、易尧华

  成员:周翠芳、黎厚斌、李治江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数

已招收推免生人数

上线

人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

082201制浆造纸工程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50

50

90

90

365

25

8

16

0830Z1包装与环境工程

50

50

90

90

360

7

4

6

0835Z1图像传播工程

50

50

90

90

320

7

4

5

合计

---

---

---

---

---

39

16

27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举办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公告》与《印刷与包装系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获得我校2014年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复试录取政策按武汉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相关规定执行。

  四、调剂政策

  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双向调剂,调剂生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校内外调剂政策规定,参加调剂的考生需填写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1.接收校内调剂

  我系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需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2.接收校外调剂

  我系接收校外调剂,原则上考生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系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5年3月28日8:30-18:00进行,复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8:30-9:00

  资格审查地点:印刷与包装系三楼教学办公室。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为保证公正、公平性,全系考生同在一组进行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8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设2个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制浆造纸工程、图像传播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包装与环境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试题原则上采取事先印制若干套,现场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做答;也可由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随机采用对话形式进行。

  综合面试时间:3月28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1)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线60分。

  (2)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0.15+综合面试×0.35)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系学工组负责,采取面试方式,不计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加复试的考生同时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复试成绩优异者(含推免生)可入选我系“1+4”硕博连读方案。

  十、信息公开

  我系在印刷与包装系网站上公布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

  所有复试科目的成绩报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核算最后成绩,汇总核实后,4月上旬,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录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联系电话:027-68778435(印刷与包装系),027-68754125(研究生院),联系邮箱huangshu@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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