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治国、崔晓晖
成员:陈珉、于敏、郑军、姚中喜
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每个硕士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由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现场记录员1人。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含夏令营) |
备 注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083500软件工程 | 50 | 50 | 90 | 90 | 320 | 20 | 13 | 3 | 另接收少量校内调剂生源,综合复试比例约为120%。 |
085212软件工程 | 50 | 50 | 90 | 90 | 320 | 68 | 22 | 48 | |
合计 | --- | --- | --- | --- | --- | 88 | 35 | 51 |
三、调剂政策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4、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相应复试小组进行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5、申请调剂的考生,应于4月8日上午12:00前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316房间,联系人:申老师)递交个人申请,并附有学校规范的申请表。
(二)调剂分类:接收校内调剂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四、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1、3月9日,研究制定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2、3月11日,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复试笔试命题工作。
3、4月10日上午,考生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地点学院四楼会议室。领取复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4、4月10日,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0日下午;地点:待定
(2)英语口试及综合面试时间:4月11日上午;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和分组名单以届时公告通知为准)。
(3)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4月10日上午,地点学院四楼会议室)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资格审查——缴费——开具复试准考证(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并打印出的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地点: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四数会议室。
(4)复试费用: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占录取总分的40%,其中专业笔试占16%,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12%,综合素质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占12%。
2、面试分小组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专业课笔试(100分,2小时),笔试科目如下表:
专业 | 研究方向 | 笔试科目及内容 |
083500 软件工程 | 01软件工程 02服务科学 03数字媒介 | 1、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原理与计算机网络 2、金融工程学(两者选一) |
085212软件工程 | 01软件工程 02通信与智能工程 03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 04金融信息工程 05空间信息与数字工程 06数字艺术与游戏设计 | 1、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原理与计算机网络 2、金融工程学(两者选一) |
4、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1)按初试成绩60%加复试成绩40%计算录取总分。
(2)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
总成绩=---------------------×0.6+专业笔试×0.16+英语听力口语测试×0.12+综合面试×0.12
5
(3)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若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6)如果出现初试处于较高分数段的考生因复试成绩较低而不能被录取的情况,复试小组应有书面的详细说明,并附上全体复试教师的签名。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学院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学院出具的体检通知和1张1寸红底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双向选择
开学第一个月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九、信息公开
联系电话:027-68778107邮箱:sunny_wuda@126.com联系人:申老师
监督电话:027-68754125邮箱:wdyzjc@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