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闻中心官网消息,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相应复试小组进行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调剂分类
1、接收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2、接收校外调剂
各培养单位可视报考生源状况,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中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控制在本单位招生人数的20%左右。
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