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5.02.28 11:0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审计和税务高级专门人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招生单位代码8040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招收会计、审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为:0253,拟招收40人。

  根据对201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情况的初步统计,本专业尚可接收部分调剂考生(包括全日制和在职),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深造。

  一、调剂条件

  由于2015年国家调剂政策文件尚未下发,根据往年政策,暂定调剂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税务硕士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我院税务硕士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本公告若与国家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调剂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有意调剂到我院就读的考生请关注学院网站“学位教育”专栏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二、申请程序

  1.调剂预申请

  调剂预申请是向我中心进行申请,目的是在2015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收集有意向调剂至我中心的考生信息。我们将根据这些考生信息初步确定部分拟列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访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学位教育栏目,填写电子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yjszs@mail.nai.edu.cn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初试成绩+原报考专业+原毕业学校”(如张伟+380+金融硕士+人民大学)。邮件内容务必留下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调剂预申请时间:2月12日—2015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日期”。“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直接在该系统提交调剂正式申请,不再需要向我中心进行调剂预申请。

  2.调剂正式申请

  调剂正式申请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的申请,这是调剂申请的必经环节。所有列入最终调剂复试名单(即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从进行调剂正式申请的考生中遴选产生。

  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之前曾向我中心进行调剂预申请的考生如确定正式申请调剂至我中心,请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正式申请。

  3.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研招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曾向我中心进行调剂预申请的考生优先考虑)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复试办法以我中心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准,该办法将于3月中下旬在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曹老师

  咨询电话:010-64505033、64505152

  电子邮件: yjszs@mail.nai.edu.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招生就业管理中心

  2015年2月5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