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
2015.02.27 11:17

  各位申请调剂考生:

  为方便调剂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及专业

学院

接收考生调剂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大气科学学院

095103农业资源利用

曹老师

028-85965171

002资源环境学院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胡老师

028-85966913

0706Z33S集成与气象应用

085229环境工程

095103农业资源利用

003电子工程学院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杨老师

028-85966349

0810J1气象探测技术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95112农业信息化

004通信工程学院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冯老师

028-85966249

0810Z1电子微系统工程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

005控制工程学院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张老师

028-85966915

006计算机学院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周老师

028-85966393

085211计算机技术

095112农业信息化

007软件工程学院

083500软件工程

王老师

028-85966923

085211计算机技术

095112农业信息化

008信息安全工程学院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杨老师

028-85966953

0812Z1信息安全

0812J1物联网技术

085211计算机技术

009管理学院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何老师

028-84833034

095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10应用数学学院

070101基础数学

覃老师

028-85966982

070104应用数学

011光电技术学院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赵老师

028-85966385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13文化艺术学院

035200社会工作

李老师

028-84833560

014统计学院

027000统计学

晏老师

028-84833898

015商学院

020200应用经济学

孙老师

028-84833025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

016物流学院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袁老师

028-84831296

095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二、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15年初试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

  (2)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15年调剂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剂复试的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5、单独考试的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三、调剂程序

  1、“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可以提前在我校“调剂登记平台”(点击进入)上进行调剂意向登记;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预计3月20日前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并向学校正式递交调剂申请。

  3、学校将由各招生学院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按各招生学院通知的时间要求到学校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确认待录取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奖助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视为第一志愿录取,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8000元。

  2、第一志愿报考外校且被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5000元。

  3、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获奖者可获奖学金20000元。

  4、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获奖者分一、二、三等分别获得10000元、8000元、6000元。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6、研究生“三助”及其它评优奖励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五、特别说明

  1、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定期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学校的通知。

  3、本通知如与国家后续出台的2015年调剂办法不一致,将按国家文件执行。

  4、本通知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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