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核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若您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一、 申请时间:
2015年2月12日至15日16:00
二、 复核科目:
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科目
三、 申请方式:
成绩复核采取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只提交网上申请或只提交书面申请者将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请流程:
1、考生需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118.65.51/ksxt/login.aspx)。
注: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拼音(不区分大小写)。
2、点击页面左侧“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进入申请界面,逐条填写相关信息。
注:联系方式请填写考生本人的移动电话,成绩复核结果我校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考生。
3、每一科目复核申请填写完毕后请点击页面右侧“提交”按钮,考生可以继续填写下一科目的复核申请,并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已提交的复核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
4、每名考生每科目的复核申请只需提交一次,不允许重复提交,否则我办不予复核。
5、若申请复核的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汇款账号”项请务必填入“无需交费”。
(二)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打印出的《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在2月27日以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办。
四、 复核内容:
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有误、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五、 其他说明:
1、需要复查的全部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招考办进行复核,我校只负责自命题科目成绩的复核。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2、根据辽招考办字[2015]5号《关于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申请全省统一网上评卷科目成绩复核的考生需缴纳复核费用10元/科次。
3、缴费方式:请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交至
建设银行卡账号:6217 0007 8001 1672 012
户名:贾春媚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大连栾金支行
六、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传 真:0411-84706411
电子邮件:liuyihang@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