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报考须知
2014.10.30 15:05

  1、考生提供的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通信地址用来接收录取通知书。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同等学力考生的相关报考条件请参见我校的“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请报考本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在11月3日至7日间到我校杨浦南校区一教301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编号(所有在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报考定向就业的须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缴费单到我校杨浦北校区行政中心8楼财务处缴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再到研究生处招生办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和报名费收据在11月10日至14日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图像采集,并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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