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海洋大学008医药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2014.10.30 14:23

  各招生单位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正在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以下是2015中国海洋大学008医药学院考研专业目录点击进入>>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专题

  2015中国海洋大学008医药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一、学院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是我国高校较早从事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的教学科研单位之一,是学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之一,也是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之一。

  学院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和在海洋药物学科领域积累厚实、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拥有药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设有海洋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药物化学山东省重点学科、山东省糖科学与糖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海洋药物研究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等,拥有设施优良的研究实验楼7800m2,其海洋药物研究开发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总值6200余万元。2014年7月正式成立了青岛市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已投入使用),新增实验面积8400 m2,新增设备价值6600万元。专任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十二五”、国家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主题专家、第十三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二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为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形成了我国以海洋药物研究为特色的相对完善的药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主持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是国家海洋药物研究领域重大科技计划主要承担单位之一。1985年成功研制了我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第一个现代海洋西药,后续开发了多个海洋药物和生物工程制品并实现了产业化;目前有4个国家一类候选新药进入临床研究阶段,3个候选海洋药物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其中一个已转让给美国Sinova公司。

  2010年以来学院发表SCI收录论文460篇。主持编著了我国首部大型海洋药物典籍——《中华海洋本草》;获授权发明专利38项。研究成果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全国科技大会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山东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等。

  学院注重学术交流与合作,在资源共享、人员互派、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与国内外知名的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网络。毕业研究生主要从事科研、教学、医药和生物制品研发等工作,或到欧美国家深造。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82031901或82032113 联系人:王老师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拟招生
     人数

其中:拟接收推
     免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100701  药物化学

18

10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3. 614专业基础综合A

药物化学

100703   生药学

2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专业基础综合B

药学分子生物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4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专业基础综合C

细胞生物学

100706   药理学

3

2

药理学

085235   制药工程
     (专业学位)

40

20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4英语二

  3. 302数学二

  4. 837药物化学

化学制药工艺学

  备注:

    1、专业基础综合A——《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部分)、《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综合B——《有机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综合C——《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

  2、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文科可侧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2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操作环节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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