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农业科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2014.10.28 16:11

  各招生单位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正在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小编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以下是2015中国农业科学院考研招生简章。点击进入>>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专题

2015中国农业科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中央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着力解决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在科技兴农、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39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研究生4300余人,其中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56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中国农业科学院建有2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2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52个中国农业科学院重点开放实验室;15个国家农作物、畜禽改良中心,1个分中心;5个国家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4个农业部野外台站;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质检中心,37个部级质检中心;1座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保存数量居世界第二位),10座中期库,12座国家农作物圃;1座馆藏文献210万余册,33万余种的国家农业图书馆(世界第二、亚洲第一大农业图书馆);建有数据量80G以上的大型农业科学数据库。中国农业科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获奖成果2535项,其中国家级成果奖285项;“十一五”科研经费总计36.34亿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1人,导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00余人。导师队伍中,有国家级专家2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4人,省部级专家220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64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8人、岗位专家177人。任课教师4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学科涉及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7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等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8个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农业科学院已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意大利、加拿大、荷兰等国家有关大学开展了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院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指定接受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使我院研究生教育迈入国际化进程,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130余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篇获提名,3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研究生院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荣列“中国一流研究生院”,在全国研究生院综合竞争力排名中进入前三十强。

  2015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5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60余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00余名,在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250余名(该数字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相关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应首先取得毕业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按要求登录我院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gscaas.net.cn),由研究所审核并组织复试,同时考生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缴费和确认录取等程序。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2015年推免生招收公告。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三,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并确保其在2015年6月30前有效,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考生,可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1176),并请在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选择其他外省市报名点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各研究所、各专业招生导师信息查询方法: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或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四、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代码:1176)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4.招生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原农学门类联考科目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已改为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和试题难度与原联考科目基本相同),请考生注意。

  五、复试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进入我院各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本研究所复试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4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规定。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定。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研究所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5.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政策

  我院调剂原则:先院内、后院外。根据各研究所和各专业的实际需求,对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在院内各研究所之间调剂。

  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并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

  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均为3年,其中在研究生院(北京)进行集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十、硕博连读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院组织的评审考核后,可在第三年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一、学费和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同时,我院按照“完善奖助体系,保证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提高培养水平”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了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待遇水平,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业。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

  十二、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咨询方式及其他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www.gscaas.net.cn,http://www.caas.net.cn。

  3.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4.2015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来源:中国农业科学院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