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招生人数、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的说明
2014.10.28 16:01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名(含推荐免试生)。 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按学院列出的Y***为整个学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总数,M**为该学院预计接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免生总数。所列的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

  (一)招生类型和录取类别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表:

  专业学位类别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硕士 78000

  公共管理硕士 48000

  会计硕士 51000

  工程管理硕士 45000

  项目管理 33000

  社会工作硕士 39000

  法律硕士 39000

  注:1.非定向就业是指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以全日制方式非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是指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以非全日制或全日制方式定向培养。

  2.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号文件。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初步方案(最终以学校正式公布信息为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

  2.优秀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奖励对象是推免生和一志愿报考的非定向就业考生,该奖项约涵盖65%推免生和30%一志愿非定向就业考生,其中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6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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