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2014.10.28 15:26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作如下特别说明:

  一、2015年临床各专业(含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只招收5年制医学背景学生(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医技专业等非临床类专业)。

  二、非医学背景考生及医学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考生报考临床类专业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满2年,并于现场确认前提交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非医学背景考生及医学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可以报考基础类各专业,不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毕业后取得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

  四、同等学历考生报考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临床类专业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

  五、根据卫计委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学术型研究生在校期间将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需毕业后以本科学历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考生在录取阶段根据学生复试情况、导师情况决定录取类别,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录取公示,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六、2015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继续根据院系专业招生计划按院系,分专业确定。

  七、未按要求向我校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网上报名备用信息填写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请在备用信息1填写:“同等学力”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类专业请在备用信息2填写:已获得的执业证类别和编号。

  3、曾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处理的,请在备用信息3填写被处理的年份和违规违纪情节。

  以上三项作为品德考核中诚实守信考核内容,对不如实填写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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