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共中央党校法律硕士(专硕)考研招生简章
2014.10.28 12:16

  各招生单位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正在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小编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以下是2015中共中央党校法律硕士(专硕)考研招生简章。点击进入>>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专题

2015中共中央党校法律硕士(专硕)考研招生简章

  据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信息,2015年中共中央党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我校2015年拟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招生类别为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在校学习。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2)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0月10日至31日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

  2.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

  三、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201英语一或202俄语、203日语(100分)

  2.全国联考:(3)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150分)、

  (4)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50分)

  四、初试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五、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共中央党校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六、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5年4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届时网上通知。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和我校签定协议书、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20000元/年。

  八、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习,学制3年。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

  不招收非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学位条例、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欢迎考生报考中共中央党校法律硕士(非法学)!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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