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2014.10.28 11:40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只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3.我校的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分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51、1054)和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非1051、1054)两种培养类型。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类本科毕业证书。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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